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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多地实施电动车新规!有些事情千万不能做了!

发布日期:2020-09-27 浏览次数:10107

山西晋中: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不予登记的,应退换货


    晋中市将在10月1日开始实施《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办法》对该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停放等相关管理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



湖南汨罗:未登记上牌车辆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超标车三年过渡期


    自10月1日开始,未登记上牌车辆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车辆将被扣押。


湖南张家界: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将顶格处罚


    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对未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并督促注册登记后予以放行。


江苏多地: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面临处罚


    10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江苏淮安、镇江、连云港等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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