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东莞长安:事主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引发火灾被拘留10日罚款500元!

发布日期:2021-02-20 浏览次数:3759

    近日,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滨河路一出租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主侯某某被依法拘留10日并处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2月18日04时23分许,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长安镇沙头滨河路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长安消防大队5台消防车、21名指战员前往处置。现场火势于04时32分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查明,该起火灾为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出租屋三楼通道引发,火灾造成多人被困,经过消防指战员的不懈努力,将被困群众全部救出,无人员伤亡。


    经火灾现场实地勘察、调取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等证据材料,认定事主侯某某,因在租住的出租屋三楼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涉嫌存在过失引发火灾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侯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还将继续追究二手房东的相关责任。


    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长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立即行动,将事故情况向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集团公司通报,要求各社区、集团公司立即转发到社区出租屋业主群,让各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高度重视电动车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性,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东莞消防再次提醒广大出租屋为主、二手房东及租住人员:无论春节期间还是平时,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要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平时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确保工作生活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