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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电动车五大新规实施,这类电动车或将禁止上路!

发布日期:2020-08-20 浏览次数:3258

    电动车作为我国居民重要的出行工具,在城市和乡村里都非常的实用而且方便,近些年电动车数量不断增加,电动车的管理也更加的严格了。现在为了更好的管理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日常使用,9月1日起,电动车行业五大新规来了,这类电动车或将禁止上路!车主们上路要注意。


    陕西西安:营运摩托车、电动车载客最高罚5000元,《西安市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载客规定》正式颁布,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届时将严查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营运载客,违者最高处以5000元罚款。



    广西南宁:私自改装电动车,查处每辆罚1000元。9月1日起,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全方位的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电动车商家,电动车驾驶员进行监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电动车商家给顾客改装电动车,有可能面临店铺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而且会面临每辆车1000元的处罚。


    江苏:严查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江浙两省的电动车管理规定,都要求电动车驾乘人员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江苏宿迁、南通、扬州等地接连发布通告,9月1日起,严查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行为,发现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湖南湘潭:9月1日起,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湖南湘潭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截止日期为10月底,11月开始不再受理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业务。湘潭的电动车过渡期为4年,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超标车、旧标车禁止上路。


    山东:9月1日起,未挂牌电动车禁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挂牌将于8月底结束,9月开始将不再受理超标电动车和旧标电动车的上牌业务,而且从9月1日起,未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将会面临处罚。电摩应该按新国标标准申领机动车号牌,持相应驾照才能予以上路,否则将会扣分罚款。



    自从去年新国标标准正式实施,很多地方都对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了,现在,电动车上牌照、戴头盔、严禁改装等等管理都非常严格,各位车主上路行驶要注意,要注意遵守当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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