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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家中充电失火,合肥一男子被拘留10天!

发布日期:2019-10-30 浏览次数:15340

 2019年10月27日7时34分,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称龙图路与南屏路交口一高层居民家中发生火灾。



      蜀山中队立即赶赴现场,达到现场后,消防员立刻对居民进行疏散并迅速处置将火扑灭。所幸无人员被困,无人受伤。



      经询问得知,当时张某将电动车停放在家中充电时突然起火,断开电源后自己用水灭火没有灭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辖区派出所依法对租户张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针对小区存在电动车管理问题,包河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小区物业管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管理单位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频次,强化小区电动车管理,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近期天干物燥火灾高发合肥已连续发生多起电动车火灾。27日0时28分,四泉花园南区某单元一楼楼梯间摆放电瓶车失火。



      28日16时00分,金寨路与南二环伯爵假日酒店楼下一辆电动车发生火灾。



      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问题,我们要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用户,规范电动车充电,选择集中停放点停放并选择电动车充电桩安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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