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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防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电动自行车楼道禁止停放或充电!

发布日期:2022-08-02 浏览次数:3109

禁止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


    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明确,禁止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禁止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屡禁不止,尤其是在住宅楼内发生这类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禁止下列行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破坏防火防烟分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指使、强令他人从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生产和作业;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物业应按规定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


    《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损坏,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国家和本省住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代管或者指定单位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业主、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新规落地,这意味着安徽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法可依,电动自行车主需更加严于律己,规范用车。为了早日实现安全充电,政府、物业、业主委员会等代表必须加强对城市街道、社区、商超等场地的管理,可以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莱充,专业从事电动车充电安全12年,在充电桩研发和运营方面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莱充智能充电桩具备充满自停、空载自停等十几种安全防护功能,自研平台能够与消防部门、物业监控中心等部门对接,如出现火灾,充电桩会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火灾信息传送给相关部门。实现用户充电更安全、物业管理更高效、政府监管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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