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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六年!男子违规充电,致5人遇难

发布日期:2022-06-18 浏览次数:1797

2022年6月15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庆宝失火一案

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张庆宝自2021年7月开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多次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给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同年9月20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庆宝在屋内南侧阳台再次给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被告人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楼道、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庆宝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相关管理规定,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引发重大火灾,造成5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电动车火灾猛于虎。一旦起火,电池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身亡。为了有效杜绝电动车火灾发生,各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并且充电设施必须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作为12年专注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匠心品牌,莱充多年来不忘初心,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不断追求高质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充电桩的投放和运维方面,一直以服务为中心,注重用户使用体验。截止目前,莱充在全国已有近3000家运营商,共同为30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1.2万个商业、社区等公共场所,投放了近130万个充电点位,每年累计向两轮电瓶车出行用户提供上亿次的安全充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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