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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广东省将实施新办法,明确提出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2999

    自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针对近年来出租屋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亡人火灾多发及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作出多项创新规定。并明确提出禁止电动车及电池入室充电或进入电梯,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目前,广东省电瓶车保有量突破2000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庞大,但是由于电动车充电桩不足等问题存在,导致电动车入户充电、拉线充电现象普遍。而电动车不规范的充电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每年因违规充电导致电动车起火的事件不在少数。


    为了彻底杜绝该隐患发生,广东省在发布的《实施办法》中也明确提出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已经建好的小区,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充电桩;电动车充电桩


    除此之外,《实施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房租出租各方、物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倘若撒手不管,或将受到相应处罚。


    如今,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成为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有力举措,电动车充电桩不仅具有充满自停、过载自停、电流检测、故障报警等多项安全防护功能,而且对于电动车停放、电池保护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不仅是住宅楼,就连医院、学校、写字楼、工业园区、政企单位、商业广场、车站、机场等众多公共场所都纷纷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充电桩;电动车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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