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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首例!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罚款8000元!

发布日期:2021-09-11 浏览次数:3399

    自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布以来,各地相关部门纷纷采取措施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


“未按规定落实控制室值班制度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等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


    近日,芜湖市繁昌区开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行政处罚“第一单”!罚款金额8000元!



    繁昌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前期在对位于繁昌区繁阳镇某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在小区内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且其余值班人员不具备上岗资质,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繁昌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处罚。


    近段时间以来,芜湖消防救援支队、住交、治安、派出所、街道等多个部门联合在各社区内开展消防检查工作。排查电梯口、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场所的安全隐患,针对入户、拉线、过道充电行为及时制止并教育。



    在这里,来充也要提醒广大用户:法不容情,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避免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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